2012年10月16日 星期二

增加交通事故處理經驗 警分局模擬訓練

增加交通事故處理經驗 警分局模擬訓練

 記者吳佳俊/報導
  隨著資訊傳播科技愈加發達,民眾知識水準也隨之提高,近年來花蓮地區民眾重視自身權益的觀念也逐漸增強,尤其在交通事故的處理方面,往往因為員警處理方式不盡相同或未善盡說明責任,經常造成民眾產生處理瑕疵或不公的質疑,甚至將相關紀錄PO上網,公開讓全民檢視。
  花蓮警分局為滿足民眾對警察素質提昇的渴望,於10月16及17日二天規劃140位第一線接觸民眾的派出所員警們,展開交通事故處理訓練課程,藉以提升員警面對交通事故現場的處理能力與維護案件品質,並保障車禍當事人權益。
  花蓮警分局此次的訓練課程,除由通過訓練獲頒合格證書的事故小組成員擔任教官外,還特別邀請到警察局交通隊隊長黃增樟、副隊長廖垂堂及組長姜元棠到場指導,二天的訓練課程包括靜態的各項專業課程及各項器材的操作,讓第一次參加訓練的員警從中獲得不少寶貴經驗。
  分局業務組為了讓處理事故的員警,在測繪現場跡證時,能夠詳實紀錄、保存,以確保當事人權益,因此二天的訓練重點,還是針對室外的現場處理課程,下午13時30分許在六期重劃區,模擬二部車輛車禍狀況,讓參加訓練員警認真的圍在路口測繪,不少路過民眾還以為發生重大交通事故,紛紛停下車來關切,員警也趁機向民眾宣導發生車禍時應注意事項。
  花蓮警分局呼籲,如不幸發生交通事故,應立即停車,保持鎮定,切勿慌亂,並在警察人員未到達前,無論是駕駛人或同車乘員只要有行動能力者,首先要作好現場的安全措施,避免再受二次的傷害,另在警察人員未到達現場之前,如隨車攜帶有相機,應將原已定位之重要物證及現場狀況拍攝下來,既可提供警方人員參考,又可作為保險公司理賠之依據。
  分局交通組也提醒民眾,車禍現場應注意不要移動任何物品跡證,經報案後處理員警將以最快速度趕到現場,當事人除了以誠懇合作的態度說明事故發生的經過外,並應配合警方作業程序給予充分合作,使交通事故處理達到理想完善。

圖:花蓮警分局規劃140位員警進行車禍處理狀況訓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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