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11月10日 星期四

員警屢破重大刑案 分局長頒破案獎金

員警屢破重大刑案 分局長頒破案獎金
記者張玉煌/報導
鳳林警察分局10月份以來連續破獲盜採礦石、強盜案、違反槍砲彈藥條例、通緝要犯等重大刑案,分局長江東成特於10日分局週報時,頒發破案獎金鼓勵有功員警,肯定員警的努力及表現,同時也慰勉基層員警的辛勞。
鳳林分局於8月初在萬榮鄉紅葉村虎頭山區查獲散彈子彈28發,分局長江東成指示偵查隊仍持續監控,果然在10月23日凌晨接獲線報有人盜採礦石外運,江東成親自指揮偵查隊、瑞穗所、紅葉所偵辦,當場查獲9台滿載礦石的營大聯結車,欲將368公噸礦石(市價500多萬)載離,全案依竊盜、礦業法等移送法辦。鳳林分局以具體行動落實花蓮縣長傅崐萁的「八不政筞」,維護花蓮境內好山好水,並將持續監控轄內各項環境及水土工程,不讓不肖之徒得逞。
另瑞穗鄉11月4日發生強盜傷人案件,歹徒持摺疊之手鋸砍傷被害人右耳並奪走被害人手指上2錢5分金戒子,得手後逃離現場,旋即前往銀樓典當得手新台幣15000元後逃逸,鳳林分局獲報後江東成立即指揮偵查隊長率員與瑞穗所長等人,於案發1小時即於瑞穗鄉國光北路口將林姓嫌犯圍捕到案,員警迅速偵破此案,深獲各界民代及鄉親肯定。
另11月6日在純樸的豐濱鄉發生因債務糾紛,陳姓犯嫌持土造改造獵槍,裝填彈藥對空鳴槍恐嚇,鳳林分局獲報後,分局長立即指派偵查隊長率員前往豐濱查緝,不到1小時刑事幹員與新社所員警在新社村將陳嫌查緝到案,並起出改改造獵槍2把、大小鋼珠31粒、火藥等。連續3起重大案件,江東成憑藉多年豐富刑事經驗,親自指揮偵辦,案發後迅速偵破。
分局長江東成表示,萬榮鄉、瑞穗鄉、豐濱鄉治安一向良好,警方能在最短時間內將嫌犯緝捕到案,避免更多民眾受害,除了警察同仁機警反應外,更要感謝熱心民眾提供的線索與協助,雖然獎勵金額不高,但民眾的支持,警民之間緊密合作,共同為淨化社會治安努力。
圖:鳳林警察分局長江東成頒發破案獎金鼓勵有功員警,慰勉基層員警的辛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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